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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件学院2019级本科生推免工作关于科研创新综合素质分认定补充规定

【 发布日期:2021-10-18 】    作者:

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,结合软件学院学科实际情况,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,学院研究制定了2019级本科生推免工作科研创新综合素质分认定的补充规定。

1. 参加科技学术竞赛,山东大学必须为唯一参赛单位,集体项目最多认定三名主力队员(含跨年级组队参赛);发表学术论文,山东大学必须为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,且只算研究类长文(Research Full paper)通过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后,可以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分认定。

2. 参加“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”(附件1)名单内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,获得省级决赛或者直通决赛的分区赛奖项,以及国家级奖项,认定为相应的奖项。

3. 参加学院鼓励的本学科重要学术竞赛,获得相应的奖项,其奖项对应关系详见附件2

4.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中国计算机学会(CCFA类学术论文,认定为国家一等奖;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CCF B类学术论文,认定为国家二等奖;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CCF C类学术期刊论文(不含会议),认定为国家三等奖。公开发表以见刊(含在线)发表,或者具有DOI号码,或者网上能够公开查到 Final Program为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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