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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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软件学院2022年第一批基本科研业务费批复及使用的通知

【 发布日期:2022-05-11 】    作者:

各相关教师:

学院2022年第一批基本科研业务费经教师个人申报,学院审核,学术委员会评议,党政联席会研究,通过了三位教师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。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教师在中期检查前(暂定202312月,依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时间调整,提前发布通知),使用金额不超总申请金额70%额度内,可按申报书年度预算使用资金,资金使用前请提前将使用金额告知人事秘书(杨杨),在财务系统预约后请将签字盖章后的预约报销单复印件1份(或扫描件、或拍照)交学院人事秘书留存。

软件学院

2022511

附: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流程

1. 基本科研业务费批复;

2. 向人事秘书提报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金额,若需购买设备需同时与资产管理员刘辉老师联系;

3. 确定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账户;

 4.财务系统预约成功后,将签字盖章预约报销单复印件(或扫描件、或拍照)一份提交人事秘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