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,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,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,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。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原则
按照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》(山大研字〔2018〕87号)要求,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,遵循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和“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组织评审推荐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学术之星奖: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》;
2.科研论文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(有出版年、卷期号、起止页码/文献号);发明专利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完成成果转化。
三、评审程序
(一)学术之星奖
1.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,导师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,学院评审。
2.学院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,组织评审并公示三天,无异议后审核通过。
3.材料报送
11月20日12:00前,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本地下载下列材料:
(1)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》;
(2)代表性成果(最多3项)及其证明材料,包括:论文全文、专利证书、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、推广证明等,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,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(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)。
学院组织评审公示后,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,进行审核确认提交研究生院相关材料。